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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甘肃省高等院校外语教师
发展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提高甘肃省高校外语教师的素养,鼓励高校建立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的教师队伍,提升外语学科科研能力,甘肃省社科联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组织开展的“甘肃省高等院校外语教师发展研究项目”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将正式启动。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立项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每校限报三项,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再参加其他项目。
2.为充分调动各高校开展教师发展与团队建设、教学方法与理论研究,打造符合各高校特点的教学科研队伍、教学方法,本项目由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教师发展、教师素养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创新性方法研究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推荐选题范围。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具有带领项目组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鼓励青年教师的参与。
4.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实验报告、调研报告、著作等(选填)。其中,研究报告必须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对象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高专院校从事外语教学的教师。
2.科研项目应由2名及以上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共同完成,项目负责人限1人,项目成员不超过5人(不含项目组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经1名教授或2名副教授推荐的教学和科研骨干。考虑部分院校综合实力,独立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可推荐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为项目负责人。
4.为让更多教师获得项目机会,保证项目质量,已经参与两项及以上在研课题,或者主持承担1项及以上计划内在研课题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不得申报或参与本项目,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
三、立项周期与项目费用
1.甘肃省高等院校外语教师发展研究项目周期为1年。2017年7月1日前各学校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提交《 2017-2018年甘肃省高等院校外语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2017年8月31日前专家组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和类别,评审结果最终报甘肃省社科联审核后以文件形式公布,同时在甘肃省社科联官方网站公布。2018年2月28日前提交中期检查表,2018年8月31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后,准予结题结项,甘肃省社科联将对合格者颁发项目证书。
2.本项目设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10项、自筹经费项目20项。重点项目资助8000元,一般项目资助3000元。希望各高校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四、立项程序
1.申报及审批立项:项目申请者填写《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纸质材料寄送外教社(邮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8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310,孙朝,021-65425300),电子版发送至省社科联邮箱:755529343@qq.com。
2.评审委员会将对项目组成员构成、选题、研究创新性、研究方法、研究步骤、相关项目成果、前期研究基础、内容充实度以及结题预期成果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立项要求的项目不进入正式评审。
3.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的评审和推荐,对项目研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保证项目实施。不得出现“旧瓶新装”等学术不端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学校申报后续项目的资格。
4.中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三份寄送外教社,电子版发送至省社科联755529343@qq.com。省社科联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和执行情况、阶段性成果等进行检查。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达标的,将取消其项目资格,并追回所拨付项目资金。
5.成果验收: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专家组的成果验收。成果验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由学校科研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结题鉴定表》一式三份;
(2)最终研究成果及阶段性研究成果等一式二份。
上述材料寄送外教社,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甘肃省社科联:755529343@qq.com。
项目鉴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准予结题的项目将颁发结项证书。
附件:1. 2017-2018年甘肃省高等院校外语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2. 2017-2018年甘肃省高等院校外语教师发展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3. 2017-2018年甘肃省高等院校外语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结项要求
4. 2017-2018年甘肃省高等院校外语教师发展研究项目鉴定表
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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