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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廷鑨《明史》案与清初江浙文学生态
发布时间:2013/4/23  阅读次数:1750  字体大小: 【】 【】【
  

庄廷鑨《明史》案与清初江浙文学生态

张兵   张毓洲 (西北师范大学)

该成果主要探讨清初第一起文字狱大案——庄廷鑨《明史》案与清初江浙文人心态、文学生态的关系。《明史》案是清廷为打击江浙文士而制造的一个特案,它的发生,助长了以文字为武器广泛诬陷迫害读书人的恶行,制造了恐怖肃杀的文化氛围;它对一些与前明王朝依附至深文化世家的残酷迫害,使百余年来彬彬称盛的江浙文化生态大为改观,萧条衰飒的景象逐步显露,文学生态遭到严重破坏;人才辈出、人文兴隆的江浙地区的文士在文字酷狱的震慑下心灵遭受威劫,生成寒蝉凄切般的心态,诗风文风发生严重变异,导致了明中叶以至清初蜂拥而起的文学社集活动的衰落,加速了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文学社团的解体,促成了纯文学性文人社集的流行。

该成果在搜集、整理、阅读大量有关《明史》案和受其迫害的文人别集的基础上,运用历史文化学、文化心理学和文艺生态学角度的批评方法,对所掌握的史料进行梳理、分析,从而揭示《明史》案与清初江浙文学生态的深层关系。在从文字狱这一历史文化层面对清初江浙文学生态进行宏观观照的同时,又将个案研究(如受文字狱打击的文人及其心态、文化家族)与宏观的文化剖析相结合,丰富了已引起学界广泛关注的有清一代诗文的文体与文化研究,使本研究体现出丰厚的学术内涵与方法论上的启示意义。

该成果将关注的目光投注于受《明史》案打击的文人和遭其破坏和调整的文学生态,从历史文化学、文化心理学和文艺生态学角度切入清初江浙文学研究,首先在方法上是一种革新。原有的清初文学研究往往略提这一文字狱,而对涉及到与清初文学的具体联系时则仅寥寥数语的论述,语焉不详。对于受文字狱打击的作家作品和文学现象赖以产生的历史文化氛围、作家人格与创作心态的成因、文学特质的内在联系、文学传播与接受的途径与效果等均缺乏深入的揭示。而历史文化学、文化心理学和文艺生态学批评方法的引入,则使这些复杂的文学现象的学术解释获得新的深度。其次,这一成果的完成不仅可为本就薄弱的清代文学史研究提供重要借鉴,而且还使一些极具文化质地与特征的文学现象得到纵深的开掘与全面探究。再次,它不仅可丰富和深化清代文学史的研究,而且对拓展清代文学研究领域,开阔研究视野,均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与该成果相关的其他6篇成果都从历史文化学视角切入,研究清代文学,尤其是清代文字狱与文学相关问题。这6篇成果分别是《清代文字狱研究述评》、《庄廷鑨<明史>案与清初江浙文人心态》、《清朝前期案狱与桐城方氏四代流人的心态与创作》、《查嗣庭文字狱案与海宁查氏文学世家的衰微》、《近十年来清诗研究的新走向》和《清诗所狱案及〈桃花扇〉传奇文献述略》,论文全部刊发于《社会科学战线》、《甘肃社会科学》、《西北师大学报》(社科版)等CSSCI来源期刊,其中1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3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明清史》全文复印,成果被某些学术论文或博、硕士学位论文引用数十次,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其中《清代文字狱研究述评》、《庄廷鑨〈明史〉案与清初江浙文人心态》、《清朝前期案狱与桐城方氏四代流人的心态与创作》等3篇论文在总结清代文字狱研究所取得的突出成就,指出研究所存在的不足的同时,重点探讨清代大型文字狱案——《明史》案与清初江浙文人心态的关系;清代前期重要案狱与桐城文化望族方氏四代流人的心态嬗变和诗歌创作中呈现的某些新变。《近十年来清诗研究的新走向》一文意在梳理近十年来清代诗歌研究所取得的新成就,从作家作品、流派与群体及文化视角的研究来把握近十年来清诗研究的新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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